律师八年努力 二审一槌定音 注册商标终获司法保护
——兼议《商标法》立法宗旨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承办律师 张晓东
一、引言
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依附于商品;商标只有使用在商品上并投入到市场中,才能发挥其商标应有的功能,体现其商业价值;商标权的核心在于避免产生混淆和误认。
二、案情背景情况
20世纪末,nextron商标的合法授权使用人正凌精密工业(广州)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深圳市诺凌电子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商品上使用nextlon注册商标,该商标nextlon与正凌(广州)公司使用的注册商标极为相似,已造成相关市场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严重影响正凌公司(广州)的合法利益。